德國永久居留許可基礎條件
德國法人簽是中小企業登陸德國的便捷途徑,需要在德國注冊公司并符合相關投資經營要求即可獲得申請資格,這是德國為了鼓勵外資在德國積極投資而推出的一種德國長期居留簽證,首次獲得是1年簽,之后可續簽,投資者憑借德國法人簽如何申請永居呢?
德國永久居留許可基礎條件
德國每個地區都有屬地移民局,移民局在審核中,各個地區根據經濟條件差異,都會存在人工審批差異化,但根據移民法的規定,永居審批基礎條件是基本保持不變的:
1. 時間條件:60個月
2. 語言條件:移民德語考試
3. 資金條件:滿足地區生活開銷
4. 養老條件:健康保險、養老保險有效
5. 居住條件:滿足地區居住面積
6. 道德條件:無犯罪記錄
法人簽證審核重點為企業經營
與工作簽證的最大區別是,法人簽證基礎性質為個人營業者,無養老金賬戶,所以企業經營就是法人簽證持有者獲得永久居留的要點,對于公司經營狀況的審核,由當地政府、外管局、工商局進行。主要審核因素包括:
1.公司注冊資金
2.公司盈利狀況
3.法人個人收入
4.公司營業內容
公司經營良好,對當地經濟有所貢獻,是審核基本標準,而具體審核數據標準每個地區各有不同,可以通過當地律師、會計師事務所咨詢了解。
配偶及子女永申請永居的條件
德國法人簽有一個優勢就是,申請人配偶以及16周歲以下子女,可在主申人獲簽后辦理團聚簽證。那么獲得團聚簽證的配后和子女要申請永居需滿足哪些條件呢?
配偶及子女既然獲得的是家庭團聚簽證,申請永居必然與家庭主申請人息息相關,在主申請人獲得永居后,配偶具備申請資格。
子女的永居可在成年后自動獲得,但子女的家庭團聚簽時間很重要,滿16周歲前為最佳申請時機,滿18周歲之后失去申請資格。
德國入籍的條件
入籍德國不是必須持有永居才能申請,連續持有居留許可8年即可(滿足條件可減至7年)申請。
由于沒有改變國籍,永居身份證有效期與護照一致,需要按期置換。出于種種考慮,也有很多長期居住在德國的外籍人士希望加入德國國籍,基本要求如下:
1.申請入籍時,在德國已連續擁有居留許可8年
2.擁有合法他國國籍
3.德語口語水平及書面水平達到B1要求
4.入籍考試合格證書
5.有足夠生活來源證明
6.無犯罪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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