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商標共存協議新規
韓國于2023年10月6日在國會獲得通過了允許商標共存協議的《商標法》修訂案。為了解決這一關切,修訂后的《商標法》旨在結合實際情況,即使商標申請被認為與他人擁有的在先申請或注冊商標類似或相同,如果在先商標申請或注冊的所有人同意該商標申請的注冊,也是可以克服該拒絕理由的。
然而,隨著共存協議的引入,市場混淆的可能性不能完全消除。為此概述了一個例外,即指定該協議不適用于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的相同商標。此外,對于通過共存協議注冊的商標被用于不正當競爭的情況,也還制定了新的規定,以便通過無效判定的審理程序來撤銷此類商標注冊。
有了這一修正案,即使商標申請因與既存商標相似或相同而被駁回,也可以通過采用經先存商標所有人的同意這種更直接的共存方法來解救。此次修正將于2024年4月左右生效,并且也有望將適用于生效日起所有未決的商標申請。
韓國商標注冊需要的資料
1、以法人申請,附《營業執照》或有效登記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1份;以自然人申請附個人身份證明文件1份;
2、申請人的詳細信息(中英文),包括姓名或名稱,性質、國籍以及詳細地址、郵編,聯系方式;
3、商標圖樣及商品或服務項目;
4、申請人簽署的委托書;
5、如要求優先權,需要在申請日起 3 個月內提交一份優先權證明文件。
韓國商標注冊流程
1、首先要確定作品類型,比如是文字、美術、音樂等,也可以是圖形等。
2、確定好類型后,就要開始填寫申請表格了。
3、填寫好表格后,可以找代理機構代為申請,也可以自己填寫。
4、填寫完表格后,需要提交申請文件,并且繳納相應的費用。
5、提交申請文件后,就等著審核了,一般在15天左右就能審核完成。
6、如果審核通過了,就會收到受理通知書;如果沒有通過,會收到沒通過的通知。
7、審核通過之后,就會開始進行登記了。
韓國商標審查
商標申請的官方審查分為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
形式審查指對提交的申請文件、商標圖樣、委托書等文件進行的合法性審查;符合規定的,將授予申請日和申請號。
實質審查是指對商標本身的顯著性,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以及是否與在先權利沖突情況進行審查。經通過實質審查后,知識產權局對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的商標,將發出準予公告通知書;獲準公告的商標將刊登在官方出版的《商標公告》上,如在30天內沒有人提出異議,該商標將獲得注冊。屆時,商標申請人在繳納注冊費后可以取得商標注冊證。
韓國商標權保護期限為10年,自申請之日起計算。期滿后可以續展,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10年,續展期滿仍未提出續展申請的,其商標將會被注銷。如果商標申請人想要繼續使用該商標,就需要在到期前提出續展申請。如果不想繼續使用該商標,可以選擇放棄商標,這樣就不會造成損失。